終于,熬到星期六啦!早上,我寫完作業(yè)就往弟弟家跑,心里想著又可以和弟弟一起玩游戲了。
走了一半的路程,我望見前面有個紅色錢包,我走了過去,撿起了錢包,頓時,我陷入了兩難的境地。這么熱的天,到底該自己買可樂,還是交給警察叔叔。
于是我撿起來,放到了口袋里。到了弟弟家,我按響了門鈴,沒人在家,我就很無聊了。
忽然,一個念頭跑到了我的腦子里:如果我把錢交給警察叔叔,說不定還能得到獎勵和表揚呢,我可不想“貪污”不義之財。
我匆匆跑到警察局(一路上我可都是緊緊拽著錢包的),找到了一位威猛的警察叔叔,把錢包交給了他。
“這是我撿到的。”不知怎么的,這幾個字就從我嘴里吐了出來
“哦,你可真乖,給,一個泡泡糖,希望你繼續(xù)發(fā)揚拾金不昧的精神。”這位警察叔叔笑瞇瞇地盯著我。
我想,他肯定是在夸我。我不僅得到了獎勵,而且還得到了表揚,雖然只有一個泡泡糖,雖然只有那么一句話,但是我為自己的行為感到高興,回家之后我一定要將給爸爸聽,他也一定會夸我的,說不定我夢寐以求的賽車就回來了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