一般在孕24-28周采血化驗篩查。
一般醫(yī)生會安排在早上做檢查,過時不侯。
方法:
篩查前空腹12小時,將葡萄糖粉50克溶于200ml水中,5分鐘內(nèi)喝完,喝第一口開始計時,1小時后抽血查血糖,
血糖值≥7.8mmol為糖篩查異常,需進一步行葡萄糖耐量試驗(OGTT)。
葡萄糖耐量試驗(OGTT)方法:
試驗前空腹12小時,先空腹抽血查血糖,然后將50%葡萄糖注射液150ml加入100ml水中,或?qū)⑵咸烟欠?5克溶于300ml水中,5分鐘內(nèi)喝完,喝第一口開始計時,1小時、2小時、3小時后抽血查血糖。
正常值標準為:空腹5.6mmol/L,1小時10.3 mmol/L、2小時8.6 mmol/L、3小時6.7 mmol/L,其中有2項或2項以上達到或超過正常值,則可診斷為妊娠期糖尿病,僅1項高于正常值,則診斷為糖耐量異常。
最重要的是:必須喝完糖水超過一個小時才能抽血的。
血糖值≥7.8mmol/L者,再作糖耐量試驗(OGTT)以確定診斷,即將100克葡萄糖溶于300ml水中,5分鐘內(nèi)喝完,實驗結(jié)果以測靜脈血為準。
依據(jù)美國國家糖尿病資料組(NDDG)推薦的診斷標準:
空腹血糖5.8mmol/L,1小時血糖10.6mmol/L,2小時血糖9.2mmol/L,3小時血糖8.1mmol/L。
如有兩項或兩項以上的數(shù)值大于或等于以上標準則診斷為GDM。
OGTT診斷標準的4項值中,任何一項達到或超過異常時,可診斷為糖耐量低減(IGT)。
對于存在糖尿病高危因素的人群,如有糖尿病家族史、體重指數(shù)大于24、有高血壓史、前次妊娠有GDM史、巨大兒分娩等孕婦在初診時應進行糖篩查,在孕30-32周可重復篩查一次。
1、檢查前兩周減少淀粉(面食)、糖份的攝入
盡量少的食用主食,每餐主食量應小于2兩;另外不吃高油脂食品,盡量不吃含糖食品;
水果要限量,雞蛋不要放在晚餐吃;
多吃蔬菜,每日不少于500克,以補充維生素和纖維素;
多飲水并適度運動,飯后多散步以消耗掉過多的糖份。
2、糖篩或糖耐前一天,最好以吃清淡的素食為主,米飯也最好少吃。做個清炒苦瓜,降血糖。
3、前天晚上8點以后不要進食,水也少喝。
4、喝糖粉的時候不要太快,慢慢喝,一點一點的喝,不要一口喝完,要在3-5M之內(nèi)喝完。喝完后最好多走動,這樣一個小時內(nèi)能量會有所消耗,會幫助降低血糖濃度。
5、抽血時間掌握好,喝完后的一小時算,如果從7點10分開始喝,7點20喝完,那得8點20分再抽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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